各部门:
根据学校与泰国职业教育委员会签订的友好交流协议的精神,经研究决定2017年继续在全校师生中遴选赴泰留学交流学生及教师,现在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派出人数初步安排
2017年学校计划派出一批赴泰国留学交流学习团。在全校选派20名学生和1名带队教师,学习期为4个月,带队教师必须跟团4个月,负责在泰国学生的管理。交流学习团拟于2017年8月中旬派出。
二、报名资格
(一)带队教师:我校在册正式职工,有一定的专业知识背景,身体健康,责任心强,沟通交流能力好。
(二)留学交流学生:我校在读学生,专业和年级不限。报名学生必须身体健康、思想品质好、学习成绩较好,能用英语或泰语进行日常交流,年龄在25岁以内。
三、学习交流地点及内容
(一)学习场所:泰国孔敬、素攀武里、素可泰、乌汶府、、华富里府、黎逸府等农业技术学院。
(二)实习场所:相关的学校、公司、企业、农场、农家等。
(三)实习种类:园艺、园林、畜牧、农产品加工、农业经济、财务管理、市场营销、电子技术、工程、水产、农作等。
(四)交流学生本学期的学分,根据教务有关管理规定可与在泰交流期间学习的科目成绩进行互换。
四、相关费用及奖励
(一)护照、体检、服装、保险、泰国签证费用、以及在泰国的续签等费用及往返机票费用自理,约5000元。
(二)赴泰国学习相关费用应交人民币6000.00元,包括在泰国学习期间的食宿、交通、生活补助、学习资料及考察学习等费用。
(三)学生主观原因中途因故回国,所交费用不予退还。
(四)学校出资奖励部分优秀学生参与留学交流。大一学生,在校学习刻苦,各方面表现优秀,通过个人自愿报名并经二级学院审核推荐的,每人奖励3000元;大二、大三学生,凡获省级或国家级奖学金,通过个人自愿报名并经二级学院审核推荐的,每人奖励4000元。
(五)到泰国交流学习的学生,学习优秀,表现突出,被泰方学校评为优秀的学生,回国经学校认证后,每人奖励3000元。
(五)带队教师的相关费用由学校负责,出国补助按照现行国家因公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执行。
五、手续办理
邀请及签证:由泰方相关机构邀请,由学校对外合作交流处统一申请办理签证等有关出国手续。
请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选派工作,并于2017年03月31日前将报名申请表电子档报对外合作交流处。
联系人:杨卫国 龚丽宏 ,电话:0871-66074007。
手机: 15331752009
附件:1.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赴泰国留学交流项目报名申请表
2.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赴泰国教师交流项目报名申请表